來源:《北京考試報》 作者:安京京 2007-07-12 11:17:50
北京市教委近日出臺的《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及模塊考核指導意見》要求,參加新課改的高中生需要認定6種學分。
總學分144分才可畢業
普高生要學習3年,并且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方可畢業。其中必修116學分、學習各學科課程標準所設置的選修模塊至少獲得22學分、學習學校自主開設的選修模塊至少獲得6學分。
必修學分包括語文10學分、外語10學分、數學10學分、思想政治8學分、歷史6學分、地理6學分、物理6學分、化學6學分、生物6學分、技術8學分(其中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各4學分)、藝術6學分(或音樂、美術各3學分)、體育與健康11學分、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
學生修滿144學分后,還可根據個人興趣、愛好和發展潛力選修更多模塊,并獲得更多學分。
學校認定6種學分
認定必修模塊學分的學生要先修習各科目必修模塊,每修完一個模塊,且在學習過程中表現良好、模塊考核成績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修習各科目選修模塊,包括必選模塊、建議選修模塊和學校自主開設選修模塊,每修完一個模塊,且在學習過程中表現良好、模塊考核的成績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3年內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的時間符合課程方案規定,且至少完成了3個研究性學習課題,每個課題都有活動方案、活動記錄、研究成果及綜合性評價即可獲得研究性學習活動相應學分。
學生3年內參加社區服務的時間不少于10天,且每次活動都有活動計劃、活動記錄、綜合性評價及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即可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時間不少于1周,且每次活動都有活動計劃、活動記錄、綜合評價及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即可獲得相關學分。
學生修習各專題教育課的學時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的要求,每修完一個專題,且在學習過程中表現良好,結合相關模塊考核成績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校在學生修完某一專題后認定。
學分認定結果將公示
每名學生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學生每修完一個模塊并通過考核后,或每完成一個研究性學習課題、每參加一次實踐活動后,即可向任課老師或班主任提出學分認定申請。任課老師和班主任要綜合學生的出勤情況、在學習過程中的表現、模塊考核成績等,集體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并報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
學分認定委員會由校長主持,由有關校、處領導和各學科骨干教師組成。學分認定委員會按照本校制定的學分認定實施細則及相應的標準和程序,對模塊考核的成績和學科教師所初步認定的學分審核、確認。學生的學分認定結果將予以公示。
模塊考核成績劃分兩個等級
模塊考核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由區縣和學校相結合考核。語文、外語、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必修模塊、必選模塊和建議選修模塊可由區縣統一命題、學校實施。試題要按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編制。上述科目的任意選修模塊、其他科目的必修模塊和選修模塊、學校自主開設選修模塊的考核由學校自主命題和實施。
學生模塊考核成績不合格可申請補考,補考時間由學校安排。補考合格后可認定學分;補考仍不合格,允許學生重修相關模塊和改選其他模塊。學校將實行多樣的模塊考核方法,包括閉卷筆試、開卷筆試、口試、實驗、實踐活動、調查報告、研究報告、論文等。
學分記入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學生模塊考核的原始成績和所獲得的相應學分、補考的原始成績和所獲得的學分都將記入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由于休學等原因間斷學習,但保留學籍的學生,學分可連續認定。在本市普高間轉學的學生和由外省市普高轉入本市普高的學生,在原校和原地認定的學分會予以承認。
學生通過教育行政部門許可的網絡學校修習相關模塊并通過考核,或通過某些科目的公共等級考試,有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證明材料,可向學校申請認定相應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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